繼去年(2012) Google 與代表美國5大出版商的美國出版商協會(AAP)私下達成和解後,昨天(14日) 法官對另一起長達8年的訴訟做出裁決,駁回美國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 的主張,裁定Google的圖書掃描計畫並不侵犯版權。
底下是摘自聯合新聞網報導內容,法官認為:
- 根據版權法,Google的計畫屬於「合理使用」,因為它提供重要的教育和其他公共利益,甚至裨益整個社會。
- Google的做法不構成取代書籍,因為這不是用以閱讀書籍的工具。
- Google保存圖書的計畫,為已被遺忘的書刊賦予「新的生命」,裨益無法使用實體印刷書刊的人,也為作者和出版商帶來新的讀者。
- Google是營利機構,但並未出售書刊的掃描版本或片段,或涉及把版權作品直接商業化。
雖然美國作家協會表示要上訴,但我認為翻盤機會不大。
延伸閱讀:
1. Gigaom - Google wins book-scanning case: judge finds “fair use,” cites many benefits
2. 聯合新聞網 - 書籍數位化 未侵犯版權
3. Library Views - Google 與美國五大出版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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