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接連有員工將在工作崗位上惡搞的影片上載到部落格上,讓自己丟了工作,更因影響公司的商譽而吃上官司。一是美國某知名披薩店,一是國內的便利商店,沒看過的可以看看下面的影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aNuE3DsJHM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fBO8-ib4og
由於現在一些社會性媒體不論在上傳影片或訊息的發佈上都相當便利,如果沒有考慮周全,很有可能經常會看到類似上述的新聞。David Lee King 更在部落格上秀出了幾則在 twitter 上圖書館員的抱怨訊息,如果有讀者檢舉或傷害到他人,恐怕圖書館的主管也得出來道歉。
圖片來源:http://www.flickr.com/photos/davidking/3487340674/
現在這種微部落(Micro-blogging) 相當的流行,不論是 twitter或 plurk,相信使用過的人多少都曾在上面抱怨過,甚至有些不堪的言詞。或許我們不會那麼笨到要上傳影片,但在微部落上的訊息卻很容易被搜尋和散佈。所以大家在抒發心情前真的要好好想清楚呀! (在說我自己吧 ;))
新聞報導:
自由時報 - 噁搞外送食物 起司塞鼻屁加料
NOWnews - 茶葉蛋滷汁洗臉 超商工讀生惡搞
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似乎有些人一上了網路就以為自己擁有言論免責權,把一般社會常識完全丟到一邊,實際上是網路社群中的發言討論才真的是凡走果必留下痕跡這句話最好的體現呀。
aflash 說的沒錯,所以網路上的言行也要特別留意才行。
對,我在香港身邊也有朋友的同事因在facebook說了一些意見而被開除的事。
前幾天噗浪上有人給了一個網誌連結,
內容是某個服飾店員罵他不喜歡的客人,
結果那個網誌也有人回應說,
作為服飾店員還是不能在網誌上罵這種話,
但給此連結的某人,她是基於人有可以暗罵客人的自由認同這篇文章….
幸好這人在文章內沒說出他在哪家服飾店工作,
否則後果一定更糟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