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員可以收禮嗎?

剛過了個新年,緊接著春節又將到來,不曉得在逢年過節的時候館員可不可以收禮,或者平常時候你有沒有收過讀者送的的禮物? 還是說有規定不可以收禮?


剛過完耶誕節的美國圖書館員也遇到相同的問題,因為有些熱心的民眾會送一些不是很昂貴的小禮物給圖書館員,例如手工餅乾、pie、或者是室內盆栽,但路易斯安那州道德委員會說不能收!

這樣子的決議(規範) 讓一些圖書館員及讀者都很火大,也很難接受。他們認為這是矯枉過正,為了防止弊端反而抹煞了傳統節日的精神。(新聞來源:www.nola.com - Library shelves holiday treats)

看完這則新聞後,有何感想呢? 還是您有收過什麼禮物呢?

不過如果您是公務人員的話可要小心了,法務部訂定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就有提到,如果受贈行為是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受贈之財物市價不可超過新臺幣500元;如果是對你們館內多數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不能超過新臺幣1000元。台北市政府的更絕,還把它圖表化,不過內容好像更嚴苛,例如它是不能超過200元(個人)。

我是沒有收到過來自讀者的禮物,但是廠商逢年過節總會送一些東西,我收到過月餅、碎紙機、記事本 …等。為了避免不必要的困擾,後來我都請廠商直接把禮物送進去給我的主管。而有些東西則貢獻出來,如碎紙機。

不過我覺得收到讀者的禮物與來自廠商的禮物還是有點不一樣,前者是對館員服務的肯定,後者則是希望能持續與圖書館做生意、賺圖書館的錢。

在〈圖書館員可以收禮嗎?〉中有 1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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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檢索Dialog年代,偶爾會收到老師的謝卡!
    參考服務時,收過學生的卡片、蛋糕及畢業論文。
    都是小禮物,卻能讓小圖書館員開心很久!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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